生態環境標準征求意見,涉及光譜/質譜等多項水質檢測儀器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生態環境部組織編制了《水質 硝酸鹽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等6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標準征求意見稿及其編制說明,可登錄網站(http://www.mee.gov.cn)“意見征集”欄目檢索查閱。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請于2024年6月11日前將意見建議書面反饋我部,并注明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電子文檔請同時發送至聯系人郵箱。
聯系人:監測司 陳春榕、滕曼
電話:(010)65646263
傳真:(010)65646236
郵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82號
郵編:100006
具體修訂內容:
一、水質 硝酸鹽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海水中硝酸鹽氮的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
方法的檢出限為 0.008 mg/L,測定下限為 0.032 mg/L。
本標準是對《水質 硝酸鹽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HJ/T 198-2005)的修訂。
《水質 硝酸鹽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HJ/T 198-2005)首次發布于2005年,本次為第一次修訂,主要修訂內容有:
——修改了方法的適用范圍、方法原理、試劑與材料、樣品的采集和保存;
——增加了規范性引用文件、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以及廢物處置等條款;
——刪除了術語與定義條款、氣液分離裝置的描述;
——優化了干擾和消除、儀器參考條件和分析步驟。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水質 硝酸鹽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HJ/T 198-2005)廢止。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黑龍江省哈爾濱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北京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河北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二、水質 丙烯酰胺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三重四極桿質譜法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海水中丙烯酰胺的高效液相色譜-三重四極桿質譜法。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浙江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進樣體積為 10.0 μl 時,丙烯酰胺方法檢出限為 0.02 μg/L,測定下限為0.08 μg/L。
三、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選址與基礎設施建設技術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選址、站房與采水單元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驗收等技術要求。
本標準是對《地表水自動監測技術規范(試行)》(HJ 915—2017)中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站址選擇、站房建設與采水單元建設部分的修訂,本次為第一次修訂。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完善了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選址的相關內容;
——細化了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站房建設的要求,增加了站房給排水、暖通、供電、通訊、安防等方面的具體要求;
——細化了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采水單元建設的要求。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地表水自動監測技術規范(試行)》(HJ 915—2017)中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站址選擇、站房建設與采水單元建設部分廢止。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遼寧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天津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四、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常規五參數、CODMn、NH3-N、TP、TN)安裝驗收技術規范
本標準明確了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設備安裝、系統調試、試運行、驗收、檔案與記錄等技術要求。
本標準部分內容是對《地表水自動監測技術規范(試行)》(HJ 915—2017)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各單元建設和驗收部分的內容的修訂。本次為第 1 次修訂,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增加設備安裝技術要求;
——增加系統調試技術要求;
——增加試運行技術要求;
——修訂了儀器設備驗收要求。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地表水自動監測技術規范(試行)》(HJ 915—2017)有關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各單元建設和驗收部分的內容廢止。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重慶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河南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本標準適用于標準型和簡易型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的安裝、調試、試運行及驗收。適用的水質自動監測儀器為水溫、pH、溶解氧、電導率、濁度、高錳酸鹽指數(CODMn)、氨氮(NH3-N)、總磷(TP)、總氮(TN)等水質自動監測儀器,其他監測項目的水質自動監測儀器可參照本標準安裝驗收。
五、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常規五參數、CODMn、NH3-N、TP、TN)運行維護技術規范
本標準規定了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檢查維護、運行質量控制、異常情況處置和運行記錄等技術要求。
本標準是對《地表水自動監測技術規范(試行)》(HJ 915—2017)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運行維護、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等部分內容的修訂,本次為第一次修訂。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調整了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的要求,增加了期間標樣核查等質量控制措施及要求;
——刪除了數據平臺日常管理的要求;
——調整了遠程維護、現場維護的要求,增加了數據異常處置、人工測試等異常情況處置的要求;
——調整了運維檔案與運維記錄要求。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地表水自動監測技術規范(試行)》(HJ 915—2017)有關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運行維護、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要求等部分廢止。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江蘇省常州環境監測中心、河南省濟源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杭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本標準適用于水站檢查維護、運行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等工作,適用的水質自動監測儀器為水溫、pH、溶解氧、電導率、濁度、高錳酸鹽指數(CODMn)、氨氮(NH3-N)、總磷(TP)、總氮(TN)等水質自動監測儀器,其他監測項目的水質自動監測儀器可參照本標準開展運行維護工作。
六、地表水自動監測系統通信協議技術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系統數據傳輸的系統結構、協議層次和協議內容等技術要求。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江蘇省常州環境監測中心、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遼寧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本標準適用于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與地表水水質自動監管平臺之間的數據傳輸,新建或升級改造的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系統的數據傳輸應滿足本標準要求。
附件:
1.征求意見單位名單
3.《水質 硝酸鹽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4.水質 丙烯酰胺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三重四極桿質譜法(征求意見稿)
5.《水質 丙烯酰胺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三重四極桿質譜法(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6.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選址與基礎設施建設技術要求(征求意見稿)
7.《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選址與基礎設施建設技術要求(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8.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常規五參數、CODMn、NH3-N、TP、TN)安裝驗收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
9.《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常規五參數、CODMn、NH3-N、TP、TN)安裝驗收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10.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常規五參數、CODMn、NH3-N、TP、TN)運行維護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
11.《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常規五參數、CODMn、NH3-N、TP、TN)運行維護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13.《地表水自動監測系統通信協議技術要求(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附件1
征求意見單位名單
1.水利部辦公廳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
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
4.生態環境部各流域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
5.生態環境部各流域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生態環境監測與科學研究中心
6.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監測站(中心)
7.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第一監測站
8.各環境保護重點城市生態環境監測站(中心)
9.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
10.生態環境部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
11.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12.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13.生態環境部環境發展中心
14.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
15.生態環境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
16.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17.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
18.國家環境分析測試中心
19.河北環境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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